關於救國團承租市有地部分 大地處將依新規定追繳租金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
- 聯絡人:何科長明育
- 聯絡資訊:0988-827613
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新聞稿 關於救國團承租市有地部分 大地工程處配合市府財政局11月17日完成修訂「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」相關法令,自102年12月2日起,重新計收青年救國團租金額,以保障市有財產最大利益。
發稿單位:大地工程處森林遊憩科
發稿日期:102年12月2日
聯 絡 人:何科長明育
聯絡電話:0988-827613
大地處將依新規定追繳租金
大地工程處森林科何明育科長表示,救國團係經內政部認定屬「公益團體」,原依規定以6折優惠計收租金,現「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」已修訂完成,大地工程處將配合調整租金。
何明育又說,依修訂後之規定,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使用市有土地作營業使用之空地,不得適用租金優惠,包含停車場、水池、草坪等附屬設施,全部以租金100%全額計收,預估每年可增加市庫978萬元的收入。
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
![我的E政府 [另開新視窗]](/images/egov.png)
